這幾天真的是熱到快死掉了OTZ
還是條列式紀錄近況:)
最近的新聞依舊很沒營養…
最近報的試讀都沒中於是準備去放假…咳、不是,是可以趁機來清自有書和圖書館借閱的書籍。
說到圖書館…省圖搬遷到法院對面真的好討厭,好遠且人又多又吵,讓我壓根提不起去圖書館的興致(死魚眼)
今天去捐血,看到告知書上寫藉捐血篩檢害人輸血染愛滋,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比聽說刑期加重的修改後酒駕刑責…
酒駕致人於死:處一到七年有期徒刑(修法前:兩年以下)
真的他嗶的判得有夠輕啊。
然後順便查了一下性侵,一般性侵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法221條),但看一下有上報的新聞好像都是關個幾年就假釋出獄了…
歹灣真不愧是酒駕和性侵犯的天堂啊,刑責那麼輕(先不考慮民事賠償的部分…不過能不能索得應有賠償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沒事看看刑法真的會讓人感到絕望。
對善良的小老百姓一點保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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