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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摯愛之人被殺,你會選擇原諒?或是復仇?

 

  社會案件頻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成為社會共識下的普世氛圍。

  但,遵循這個宗旨而誕生的「復仇法」,真能解救所有人嗎?

 

  看到那個解救所有人我忍不住翻了白眼連神都做不到的事人類當然更不可能,況且法律存在的目的本來就不是拯救啊(巴洛克式白眼)

 

  因為設定聳動借回來看,不意外看到內容著重在執行者(被害者遺族)必須自己動手的內心動搖煎熬和旁觀者(執法監視官)的對該法的矛盾疑慮,一開始會覺得有意思,但連續看了幾篇後再加上嗶嗶嗶嗶嗶(劇透捏他消音)的反轉設定,會感到有些麻木和預設立場的不耐煩。

 

  嘛,要說微妙或是刻意留白給讀者反思嗎?

  老實說我並不喜歡這樣的安排,雖說真相永遠比你想像的還要複雜,但除了第一篇和第三篇外,其他篇在我看來都有種在「消費執行者」來意圖說服讀者質疑《復仇法》的合理性,看得我有些不太爽。

 

  從人性和心理防禦機制去描寫被害者遺族在殺人後的精神衝擊變化沒有問題,但從立法當初就應該有配套措施,比如加開行刑人心理輔導和精神療養之類的救濟法案,再加上日本社會的封閉和排他性,雖說行刑者有足夠的大義和法律賦予的正當性,但我完全能想像在親手制裁兇手後周遭的人會怎樣看待議論他/她:這個人殺過人耶,跨過那條線可能會成為潛在犯吧,能夠克服心理障礙的是不是之後也能…balabala的,光是用想的就覺得會先社會性死亡(不是炎上,而是被疏離排擠的那種)

 

  除了道德上的討論外,其實也可以就法律配套和社會文化層面來爬梳(正反兩方的政策成果對照展現之類的),但不知道是篇幅問題還是怎樣,沒看到作者挖得更深覺得可惜。

 

  結果看完後的感想是:挺好的,我們可以來討論一下配套措施(政治不正確發言)

  是說書腰的「報復之後,我們的心是否能因此治癒?或是更加沉重?」覺得有夠假掰,先不要道德哲學辯論,那也是遺族的選擇啊,不要幫人預設立場(舉牌)

 

  附註:小說設定的復仇法是經判決適用(例:手法窮凶惡極、罪刑惡性重大、無教化可能之兇殘殺人案件),並非所有殺人罪一概適用(例:過失致死),遺族可選擇《復仇法》或舊有法律判決,但選擇復仇法擇法人必須要親自動手。

 

  書名:《復仇法》

    ジャッジメント

  作者:小林由香

  出版社:三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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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備去種田的夏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